为进一步增强纪检(委)员责任意识,规范纪检(委)员履职方式,强化纪检(委)员“前哨”作用,11月15日,建设公司纪委组织开展纪检业务培训,公司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廉洁监督员,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会上,建设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盛华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及内涵、辩证关系、认识误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强调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监督常态,深刻认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压实主体责任,压紧监督责任,抓住关键环节,规范开展工作,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党员干部“破纪”“破法”的第一道防线。 建设公司专职纪检干部李林珂围绕纪检委员的工作体制、主要职责、履职方式等方面对《纪检(委)员经常性工作规范指引(试行)》进行解读,着力解决纪检(委)员职责定位不明晰、履职路径不规范以及作用发挥不经常、不具体、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纪检(委)员的“前哨”作用。 通过此次纪检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委)员职责定位,增强了建设公司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识,提升了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纪检(委)员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护航建设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